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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

一、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

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、总结,统一思想认识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:
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。 

2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。 

3、艰苦奋斗、廉洁勤政、遵纪守法的情况。 

4、坚持群众路线,改进领导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。 

5、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情况。 

6、其他重要问题。

二、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

团结、批评与自我批评、团结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。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,总结经验教训,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,达到统一思想、增强团结、互相监督、共同提高的目的。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。

三、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临时召开。 

四、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,须提前通知与会人员,使其做好准备。并同时报告上级党委,以便派人参加。 

五、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 

1、根据本院的工作中心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确定重要议题。 

2、党委或委托党办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,或在会上通报。 

六、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。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引导大家畅所欲言。 

七、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。列席人员可以发言,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和建议。

八、民主生活会后的15日,内向上级党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。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、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。也可以在开会时请上级党委派人参加会议。 

九、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时间,并做好会议记录。 

十、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,可参照本规定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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