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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

(2018年第10号)

2019年元旦、春节(以下简称“两节”)即将到来,海口游客数量持续增加,公众外出消费、走亲访友、宴请聚会、购买节令食品明显增多,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。为了进一步提高市民游客食品安全意识,营造平安、健康、祥和的节日氛围,海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下。

一、 食品采购要正规

要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,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卖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内容;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;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、污迹的食品;购买临近保质期的食品要适量;购买生鲜食品要确保新鲜;购买食品要索取并保留消费凭证。

二、 外出就餐要谨慎

在外就餐应选择持有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、环境干净卫生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或“笑脸”的餐馆就餐。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,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,慎重选择熟卤菜、生食海产品和凉菜冷食;切忌暴饮暴食、过量饮酒,以免引发胃肠道疾病。

三、 加工制作要规范

食品原料要洗净;工用具和食品要生熟分开,防止交叉污染;烹调时要烧熟煮透,凉菜要现吃现做;剩菜剩饭要及时冷藏保存,再次食用必须彻底加热;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;不食用野蘑菇及病死畜禽肉;不在海边捕捞、捡拾和食用不认识的鱼、贝类,防止误食河豚鱼、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。

四、 食品经营要把关

食品经营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严把采购关,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物,并仔细检查、验收,做好索证索票和记录;严禁采购“三无”食品,严禁采购病死、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、畜、兽、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、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;严禁采购使用过期、变质食品。餐饮服务单位接受订单要量力而行,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,确保餐饮具消毒、食物储存等能力满足需求。

五、 虚假夸大宣传要警惕

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,不能代替药品,不能宣传疾病治疗、预防作用;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,不能代替其他食品,要坚持正常饮食。广大消费者,特别是中老年人,要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,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。要选择正规渠道,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(小蓝帽)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,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选择,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,保存正规销售凭据,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。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。

广大市民游客在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呕吐、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请及时拨打“12345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和举报,并就近治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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